【09.01-09.17】110年第二期臺大系統文化基金會補助社團辦理臺灣大學系統三校活動經費申請

一、補助依據:國立臺灣大學系統申請財團法人臺大系統文化基金會補助三校活動辦理原則

二、補助單位:臺大系統文化基金會

三、適用之社團活動範圍:
(一)臺大系統學校(含臺大、臺師大、臺科大)共同主辦之社團活動,且以系統三校教職員生共同參與為主要對象;但具有營利、康樂性質者不在補助之列。須註明臺大、臺師大、臺科大教職員生人數。
(二)1.國際交流。2.藝文(文化藝術)活動與社會服務。3.校際專案大型活動。
活動主題需為國際交流、藝文(文化藝術)活動與社會服務、校際專案大型活動(人事費僅補助講師費,其他費用依補助核實報支)。
(三)活動內容緊扣文化議題,例如體育文化、藝術文化、醫療文化等。

四、適用之社團活動辦理期間:110年10月~111年2月。

五、申請日期:110年9月1日(三)~110年9月17日(五)

六、申請方法(兩者皆需要):
(一)電子檔上傳:email至課外組公務信箱 activity@ntu.edu.tw
(二)紙本繳件:繳到課外組承辦人
1.簽章後之「附件一補助申請表」。
2.企畫書(緊扣文化議題並含預算表)。
3.註明臺大、臺師大、臺科大教職員生人數。

七、相關時程(社團義務):
(一)活動前一個月:將海報電子檔、文宣等宣傳品EMAIL到國立臺灣大學系統(ntusystem@ntu.edu.tw)和課外組輔導哥姊。
海報及文宣須有「臺大系統文化基金會」字樣及「臺大系統LOGO」。
(二)
活動後二周:進行核銷結案。
(三)附件二成果報告書:
(1)成果內容緊扣文化並含有「文化」二字等至少100字以上,需標示出位置。
(2)需有「感謝臺大系統文化基金會、國立臺灣大學系統贊助….」等詞,至少30字以上並標示出位置。
(3)照片10-20張,需另外提供獨立的高解析度電子檔(JPG檔)。
(4)宣傳之文宣及海報電子檔。
成果須登入Google,填寫Google表單,並上傳照片。
(四)附件三經費收支明細表。

本案承辦人:徐智敏,33662066分機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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